专项执法打假行动在全国展开
发表于2007-6-19 [转发给好友] [我要评论]
来源: 点击次数:2827 |
|
|
作者:孔子林 产经维权来源:消费日报社
来源消费日报记者 孔子林 2006.11.15 随着季节转换,节假日将至,大量季节性、假日性热销产品上市,为进一步深入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和旅游消费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在继续巩固春、夏、秋季食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基础上,从2006年9月下旬至2007年春节前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冬季食品、服装等生活用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 在开展酒类产品专项执法检查中,重点查处以低档酒冒充高档酒、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质量标识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使用甲醇、工业酒精、工业合成乙醇等勾兑白酒,用色素、香精等配制葡萄酒、特种啤酒,以普通啤酒冒充纯生啤酒,使用非B瓶灌装啤酒以及在进口酒中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灌装酒类产品的黑窝点。 在开展液态奶专项执法检查中,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检查液态奶生产企业执行复原乳标识标注规定的情况,查处不按规定标注复原乳字样和复原乳含量的行为,坚决打击在液态奶生产中虚假标注、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在开展果冻产品专项执法检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果冻》,(GB19883-2005)要求,检查果冻标签标识、包装和生产现场,严厉打击在果冻中超量使用糖精、色素,非法使用防腐剂和使用工业用胶等非食品原料生产果冻的违法行为,对没有警示标识和产品规格尺寸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果冻,坚决予以查封。 在开展服装产品专项执法检查中,重点检查秋冬季节热销的羽绒服、羊绒(毛)制品等,检查羽绒服的羽绒含量和羊绒(毛)服装的羊绒(毛)含量等是否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是否与企业明示的含量相符,是否利用其他原料冒充羽绒原料和羊绒(毛),严厉打击标识不符和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围绕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超标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严格按照《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GB19601-2004),《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03)等标准要求,加强用于纺织品、皮革制品、染发剂等日常生活用品的染料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染料中23种有害芳香胺超标问题。 按照《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等国家强制性标准,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以及生产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对不符合上述强制性标准的食品坚决销毁。 同时,针对消费者反映美容美发店使用(销售)的化妆品存在假冒伪劣等问题,继续开展化妆品专项执法检查。针对近期反映较多的餐饮服务中提供的免费茶、廉价茶质量低劣问题,开展茶叶产品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在茶叶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蜂蜜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打击在蜂蜜中掺入果葡糖浆等掺假违法行为。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