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浉河区政府恶意欠拖固始农民工工程款。我叫朱亚洲、何宜敏(夫妻关系),固始县武庙乡邓岭村,农民。现在信阳市从事土石方工程。2009年1月10日,我从息县市政工程公司王峰、王明石两人手中,转包了浉河北岸第二标段(琵琶山大桥至棉花沟小桥,约长640米,包括挖、运、平整等工序),按照当时工程承包合同规定,该工程所需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及工人均由我们自己负责,每立方土价为7元。合同第四项结算方式为当时每完成1立方土甲方(王峰、王明石)付现金4.5元现金,余款等工程完成后,两个月付50%,剩余工程款到2009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干完全部工程,经结算我们应得工程款357万元,当时甲方付给我们98万多元,还欠我们工程款276.7246元。可是,让我们夫妻没有想到的是,待工程完工后,为了讨要拖欠的276万多工程款,我们找转包人王峰、王明石,两人都以浉河区政府没有给他们结算为推拖,2010年9月18日,息县市政工程公司王峰被我们追要急了,给我们下了个“委托书”,让我们自己找浉河区政府追讨。 我们在向息县市政工程公司讨要无望情况下,我们不得不找到当时浉河区浉河开发清淤土景观建设指挥部和负责该工程总指挥浉河区副区长熊正尧,而熊区长今天允明天,明天允后天。后来实在找烦了,熊区长干脆把“皮球”踢到市委、市政府,告诉我们:这个工程是市委XXX领导安排干的,市里没有给区里钱,区政府哪有钱给你们……这笔工程款到底该谁给?眼看春节要来临了,农民工们天天追着我们讨要被拖欠的工资,不给农民工“血汗钱”能说的过去吗?我们在向浉河区政府追讨无望情况下,只得求助于上级领导,盼上级领导为我们农民工撑腰做主,尽快让浉河区政府拖欠的工程款结算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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