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X24小时投诉热线:010-87731048
 
  维权投诉公益性网站              2024年5月17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新闻聚焦法律援助曝光台
afd1 <--!img border="0" src="new/editer/UploadFile/" width="992" height="111"-->
用户登录
  企业 个人 用户名: 密码: 会员注册 315投诉论坛
 
  今日头条>三部委:应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水平  
三部委:应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水平
发表于2009-8-4 [转发给好友] [我要评论] 来源: 点击次数:2894
核心提示:人保部、财政部和卫生部8月3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各地应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水平,逐步提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规范门诊大病管理。
   各地应逐步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并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昨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透露,该部和财政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各地在重点保障参保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的基础上,逐步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门诊统筹所需费用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单独列账。开展门诊统筹应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医药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意见指出,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要在坚持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门诊医疗服务特点和城镇居民对门诊医疗保障的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筹资、支付等政策和就医、费用结算、业务经办等管理措施,通过统筹共济的方式合理分担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用。(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赵鹏)
 上一篇:没有上一篇了
 下一篇:没有下一篇了
 最新评论:
 我来评两句 查看评论请点击 -->共0条评论
您的ip地址: 3.15.*.*
姓名: * 电话:
EMail: QQ:
标题: *
评论内容: *
验证码:* * 3-3=? 输入运算结果  所有项目为必填项,请务必填写!
  点击排行 更多
 中企动力,骗子公司把戏全
 苹果格子留学为赚佣金不择
 双虎家俬质量差 消费者购
 196位消费者诉惠普公司
 长虹手机隐形杀手 消费者
 投诉完美(中国)日用品有
 美心门不美 色差变成恼心
 苍山县政府下文一张废纸
 河北省晋州发生特大交通事
 双星轮胎再获中国名牌
 作者致301医院宣传处投
 质疑金锣火腿肠质量 网络
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的浏览器、分辨率1024*768浏览
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投诉,
请发E-mail:mlp66666@163.com 投诉热线:010-87731048
北京京辩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 电话(兼传真):010-87731048 手机:1391021218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里1号楼26G号
北京京辩律师事务所 邮箱xiaofeizhe2003@163.com
Copyright 2012 www.315tsz.com315投诉中心 www.315tsz.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京ICP备06062583号-2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