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购买车辆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多次出现电瓶亏电情况(第一次:2020.4月份前后,企业认定是经常性短途驾驶导致;第二次:2020.7.4,企业认定是长时间停放导致:本人最近的一次使用记录为6天前,有etc行驶记录,企业查询最近亏电时长达到11天); 2.企业在单凭一个11天亏电的记录,认定电瓶损坏为人为原因导致,不予包换,第一次协商无果; 3.7.5日下午,再次协商,个人和企业各出一半成本费,我方不同意,原因(1.未过质保期 ,2.节假日行驶不认为是人为损坏,应该算正常使用)。本人认为是车辆电瓶自身有问题,其他的车辆类似情况均不会出现亏电 4.7.6号中午:再次协商无果,企业负责人说电瓶不属于三包范围(后咨询厂家,电瓶虽然是易损件,但是一年内提供质保) 5.购车时详细叙述过只有节假日开车,但是当时销售未及时提醒会损坏该车电瓶 6.4s店第一次说是因为节假日开车导致电瓶损坏,在多次协商之后,负责人又说更换之后,只要能保证节假日开,就不会坏,与技术人员说法相悖,固要求出具保证书,负责人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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