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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法院不办案子   IP:[120.7.*.*] 游客 于2010-8-8 发表评论
  赵清义,男。57岁,汉族住霸州市康仙庄乡北高各庄村。信访事项。请求对赵清义一案依法指令再审或依法提审信访理由,信访人因步嫌迷信致人死亡罪于1977年被霸县人民法院做出77霸法刑字第23号刑事判决书。改判决议迷信致死人命最判处新法人有期徒刑八年信访人不服申请再审吧县人民法院于1980年9月十三号作出80霸法刑裁字第38号刑事裁定书改为3年6个月再次提出再审申请廊坊中院作出1989年8月22日作出1989廊法刑审字第29号通知书,驳回申诉再次提出再审审请廊坊中院以2007廊刑鉴字第6号通知书驳回申诉再次提出再审申请2009年2月23号省高院作出2008冀刑申字第131号再审决定书廊坊中院于吧县法院没有进行笔体鉴定 与指纹鉴定而是沿袭以往的判决裁定书作出了2009年霸刑裁字第209号刑裁定书维持霸州80;38号刑事裁定书廊坊中院再次作出中字第1号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霸州超档案廊坊超大卷,望上级领导体谅信访人的疾苦再次对本案提取再审 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在审使信访人早日得以昭雪,2009年12月13日尽快回复以经是17号了还不见回信你回的通知不管用请您在回个手续让法院查清我这个案子还我清白不论如何请您一定回个手续您回来的信全压下了你还是不管我找谁压请您回话霸县,抄挡案廊坊抄裁定请从重查清处理这样的法院?对本案提起再审 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在审使信访人早日得以昭雪,领导为何不受理请您为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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