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青岛工薪族的维权申诉
发表于2020-2-5 [转发给好友]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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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事件还原:科威发布房产信息后,即劝说交意向金,无任何风险(有微信记录),于是在2月17日微信转账给科威中介刘丽奇,并拿到收据和意向书A,意向书由我先签字,科威去和房主谈价格,未谈成,意向金未退,意向书未解约,未退还意向金。
后来科威以房子面积大、公摊小等各种说辞,并拟定好意向书B,至我所在的公司单位找我,让我先在意向书B签字,协助他们跟房主商谈,因未确认房产证等信息,故在此期间我多次表明,达成买卖意向确定前,我要确认房产证信息和房屋详细状况(因第一次看房子的时候时间紧),否则仍需将意向书A的意向金退还本人。
在我见到房产证前,科威表示,我需要直接准备5万定金,签房屋买卖合同。此时我提出,去房主家里确认房子信息。看到房产证时,产生争议:
二、 投诉理由:
①科威表示房子面积为75平,实际房产证72.07平方
②科威确认公摊面积7%,实际15%。
③科威以居间方自居,虽然口头表示未扣留本人钱财,实际不然。
三、 现状:
科威拒绝全额退还意向金,我的钱从2月17日至今下落不明。
科威处于回避状态。
四、 申诉:
1、请青岛科威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退换全额意向金5000元,还给作为买房最终消费者一个公道。
2、请青岛政府规范房产买卖交易:
①杜绝房产中介公司协议的书霸王条款;
②杜绝房产中介公司违反忠诚义务、诱导和欺骗消费者;
③杜绝房产中介公司已居间方自居,打法律的擦边球,危害普通市民个人财产;
请还青岛新城一个和谐社会!投诉人联系邮箱qustczy@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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