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孟津县朝阳镇姚孝平屡次上访为那般?
发表于2011-1-1 [转发给好友]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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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农民姚孝平为了向法院讨要再审一年多不下达的判决书,历经周折来到北京,该县信访局副局长姚 县委让其回去解决,姚孝平坚持收到判决书后再回。因为他们说话从来不算数。局长说:“你在这里住一个月也不会给你解决”。姚孝平说:“要是那样,我就找一个楼跳下去,不活了”。姚局长就说:“你要跳楼,最好找高一点的楼跳,不然受症”。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债不还,却买通官府捏造证据,将债主拘捕判刑。这一枉法丑行就发生在河南省孟津县法院,当事法官蔡玲玲已升任该法院副院长。该案在最高院领导问责下,再审十五个月仍拒绝下达判决书。 我是一个农民,几年前因讨要打工的血汗钱,惹恼原老板买通官府,捏造、罗织莫须有的罪名,将我押进看守所230天。孟津法院副院长蔡玲玲,目无党纪国法,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欺压迫害百姓。在我被关押期间,蔡玲玲多次威胁、恐吓我的家人:“要想叫人回家,拿五万元来,不拿五万元,我判他七年刑。”家人被逼无奈2007年5月16日将钱拿去,两天后,即2007年5月18日,我含冤拿着缓刑判决书走出看守所。出狱后,他们唯恐恶行败露,威胁阻挠不准上诉:“要是上诉,叫检察院抗诉,抓回坐牢”。之后 ,我多次到孟津法院申诉,他们推诿、扯皮不予立案,无罪被罗织罪名判刑,老板欠我血汗钱,蔡玲玲硬逼我给老板打欠条。 对于蔡玲玲的枉法判决,四年来,我多次向上级反映冤情。2009年9月,河南省高院田立文院长亲到孟津调研,要求孟津法院纠正错误。孟津法院被迫在2009年10月下发再审裁定书。 至今,孟津法院继续维护黑恶势力,不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无罪判决。我多次前去催要判决书,法官说:“你没有罪,按法律三个月下判决,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什么时候下判决,听领导交代”。 中国是法治国家,执法者更应守法。孟津法院再三践踏法律,恬不知耻。跪请上级领导明察秋毫,为民伸冤!注:反面附再审裁定书。 河南省孟津县朝阳镇姚孝平 13803796692 201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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