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市成安县漳河店镇邯大路南以新民居名义建商品房,占用农民耕地200余亩,对地上农作物暴力铲除,农民利益得到极大侵害,严重违反了我国制定的18亿亩耕地红线政策,土地资源浪费严重。现在新建的房屋沿省道自西向东绵延400余米,售价1000元每平米,每套16万至28万不等(地段、面积不同价钱不同),先交定金1万,再付首付,这与中央、省市新农村建设的政策相适应吗? 现在,所谓的“山东鑫源有限公司新民居开发项目部”召集了40多名当地农民工在上钢筋、填框架,并没有质检单位和监管部门。笔者在路边遇到两位群众一个姓李一个姓刘,李大叔说:“这地年初就不让种了,开发商是山东的,跟村支书师臭的(师双臣)还是亲戚。前边有人告过,到石家庄就给弄回来了,支书师臭的和镇党委书记李振峰说,县里边叫弄的,这200亩地占的是村里的地,你们别告了,告到北京也没有用,现在没有人敢说这里的事了。”另一位姓刘的群众说:“这地是大队集体卖的,每亩地连苗带地一次性买断给2万元,到现在也没有给钱,开发商说等到要房子的时候顶账。4月份的时候,俺都看着地空,就说先种上棉花吧,结果连地膜都给铲了,村支书说谁也不能种。” 以买房为由找到山东鑫源有限公司新民居开发项目部在工地上的负责人,这位姓张的师傅说:“你要的晚了,这里盖上下两层,现在沿邯大线盖的都是门脸房,一套最少也得16万,大点儿的要27万,你得找王海庆、王运章,恐怕现在已经卖完了。” 对此,群众有苦难言:耕地无辜被破坏、新民居贵的要不起。群众投诉无门、举报无路!笔者也心存疑惑: 一、漳河店镇占用两村耕地200多亩,建设的到底是新民居还是商品房? 二、村支书师双臣和镇党委书记李振峰得到多少好处,置群众利益于不顾,帮开发商腾地、建房无监管、售楼不限价? 三、新民居建设用地是否有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批文?200多亩地是如何转变为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国家的审批手续何在? 四、无视群众利益和民生,连苗带地一次性买断每亩地2万元,等到要房子的时候顶账,是否妥当? 五、以新民居名义建设的商品房,未开工建设却已售完,得到的款项是如何处理的? 六、一方是失地农民无法耕种,一方是买房“农民”疯狂抢购,同为当地农民为何有如此大的差距,请问漳河店镇党委书记李振峰同志,你是如何看待此现象的? 烦请领导在百忙中过问此事,为百姓主持正义。在此,谢谢您了领导!
发件人:村妇<zhdxmj@163.com>;时间:2010年8月10日 19:03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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